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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描述:

伊喜.措嘉佛母是藏傳佛教史上第一位得證菩提的女性修行者,她是金剛瑜伽女的五位空行母化身之一,體性上也是蓮師自己的化身之一。她的出世是為了襄助蓮師在雪域西藏弘傳金剛乘。

本書不僅詳述伊喜.措嘉的生平故事,也是對佛法修持的深度示範。書中充滿功勳冒險、最暢銷產品限時下殺精進修道、朝廷陰謀、個人際遇等插曲,處處都是戲劇性的變化。

此伊喜.措嘉顯然是為了幫助在各自生活中的我們,特意決定敘述她自己的故事。她僅僅只是分享,不求憐憫或崇拜──不把她的經驗作為「神祕」或超乎人類的展現,而是極度自然且人性的過程。她在年輕時就看清世俗種種的虛幻、進而得到教法的傳授、接著修行,全都依序而平實地直述而出。我們從未看到她在身處絕望的狀況時,曾出現任何的自憐或以烈士自居的磨難感。事實上,她的能力就在於能將無論何種障難都轉為正面且有創意的用途,在她美妙傳記所含的一切訊息中,這是對我們最大的啟示,這使得她的生命如此非凡。──吉美.欽哲仁波切

中譯者簡介

趙雨青

台大經濟系學士,歐洲工商管理學院(INSEAD)MBA。曾服務於電信設備製造業、電子商務、企管顧問等行業。而立之後方遇佛法,暇餘學習佛法翻譯,作為聞思修道途的一部分(個人網誌 bellachao.wordpress.com)。

楊書婷

個人網誌「E. T. 翻譯社 ~ 在靈感中翻譯佛法,在業力下努力微笑」。

宋伯瑜

英國布里斯托大學博士生,國中起因興趣接觸漢傳佛教與寧瑪派為主之藏傳佛教,目前學習漢藏翻譯,已有部分譯作付梓。

另有數位法友協助潤稿等,在此一併感謝!

商品訊息簡述:

  • 譯者: 普賢法譯小組
  • 出版社:橡樹林

   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1/11/25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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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全國高中職儀隊競賽 北一女首度參賽就奪冠

國防部舉辦第二屆全國高中職儀隊競賽,決賽就在中正紀念堂展開,可惜天公不做美,忽大忽小的雨勢增加比賽難度,有許多隊伍都發生失誤,來自全台九所學校一決高下,最終由首度參賽的北一女奪下冠軍。

▼(圖/東森新聞)

Q版軍艦可不是單純裝飾,它可是一輛電動車,開在路上,不論是大朋友或小朋友都看得目不轉睛,除了磐石軍艦還有劍龍潛艦、AAV-7兩棲突擊車。

海軍Q版電動軍艦讓國軍文宣品不再硬梆梆,更加親民,也讓全民國防的理念向下扎根。
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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攙偽或假冒及成罪 立委主張重判

【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】每當食安事件發生,法官會依「是否造成健康危害」判斷是否違反食安法,僅科罰金也常被詬病「判太輕」。民進黨立委吳焜裕9日主張,不論是否危害健康,只要有「攙偽或假冒」就構成犯罪,學者曾淑瑜則在公聽會建議,食安法立法精神是「維護消費者健康」,若要納入攙偽假冒,食安法應擴大成「食品管理法」,取得對不肖業者破壞交易秩序管制的正當性。

2014年爆發頂新劣豬油案後,食品攙偽議題引起各界關注,民進黨立委吳焜裕9日在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攙偽假冒刑責之檢討」公聽會指出,法官在判斷「食品攙偽是否造成國民健康危害」時常有不同見解,「判輕被罵、判重也被罵」,他認為,即使摻偽假冒食品對健康沒有危害,業者仍欺騙消費者並取得錢財,僅以刑法課以罰金無法達到嚇阻效果。

實務上,法律攻防多在是否危害人體健康,或是只要「攙偽或假冒」就構成犯罪。吳焜裕提出修法草案,主張違反攙偽假冒的業者,按其侵害權益的程度給予不同懲罰。如欺騙消費者判2年以下有徒刑併科4百萬以下罰金;損害財產則依輕重,處不同年度的刑期;對健康有危害之虞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對健康有危害之虞,但情節輕微者,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。

與會的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倪貴榮認為,現行食安法立法精神在於「維護消費者健康」,若要納入攙偽假冒,建議現行食安法應擴大成「食品管理法」,使立法目的更為廣泛,以取得不肖業者對財產危害及破壞交易秩序管制的正當性,此外,攙偽類型、構成要件與裁罰應有更明確的定義,「哪些放在刑法、哪些回歸到主管機關裁罰、有無危害健康的攙偽罰則等都應加以區分。」

「食品安全不應是包山包海的集合性法益。」台北大學法律系曾淑瑜表示,製造、販賣攙偽假冒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,如使用人工酵母製作麵包、高價米摻入低價米等,不盡然都對身體健康有危險性,不符合違反食安法的構成要件,不應處以刑罰。至於吳焜裕提出的草案,曾淑瑜認為,刑法已有詐欺罪可適用,不必在食安法中重複訂定。

台灣養蜂協會理事長鄭金崑則支持將欺騙消費者的業者繩之以法,「市面上充斥添加香料的假蜂蜜,縱使對健康沒有危害,但仍可命名為蜂蜜,對消費者及遵守法律的業者不公平」;董氏基金會主任許惠英則說,業者攙偽使食品品質不實,例如黑糖添加焦糖色素、橄欖油混大豆油等,雖然沒有造成健康疑慮,但與消費者購買時的預期有落差,「食安法應要定義管健康,還是也要管理品質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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